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60年前,伟人曾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论断。这是历史的总结,也是现实的激励,更是未来的昭示。

事实也证明了农业机械化在保障现代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公众对农业机械化的贡献认识还停留在感性上,没有在理性上量化过这一指标。

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了当下农机化发展为农民带来的变化,并以2007年-2016年安徽省农机化有关数据为基础,利用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全面精准认识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贡献情况。

同时基于详实的走访调研,直面发展中问题难题,提出具体建议意见,对未来制定政策、精准脱贫、市场布局等提供重要参考作用,同时促进农机化转型升级。

1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的主要对象是自购自用农机户、参加合作社的农机户和未购机的农户。针对全省16个地级市21个样本县做了问卷调查,主要包含调查对象的年龄、文化层度、购机情况、收入情况、以及接受培训等情况。

调查共发放问卷4100份,收回有效问卷3568份,有效率87%。

所调查的样本中,43.59%的样本农户参加了合作社,还有56.41%的农户未参加,但多数是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对象。

农户的年龄普遍在40岁以上(如图1),其所占比例达到74%左右,其中41-50岁占44.04%,这是当下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另外农户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如图2),77.49%的农民集中在初中及以下的文化层度,这与当下现代农业发展从业者的文化素质要求严重不符。


图1  农户年龄结构分布 

 

 图2  农民文化水平分布

调查显示当下耕整地机械和收获机械仍是农户迫切需要的农机装备,这两项所占比例分别达到40.74%和38.75%。

同时,88.55%的农户愿意通过购买农机进行农业生产增加家庭收入,仅有11.45%的不愿意购置。

另外凡是购置了农业机械的家庭,其家庭收入普遍提高,49.94%的农户家庭收入有较大提高,44.79%的农户有小幅度提高。调查发现农民家庭户均收入从14.19万元增加到16.89万元,增幅达到19.03%;农机经营户均收入从4.7万元增加到7.25万元,增幅达到54.26%。

农机经营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33.12%、39.21%、42.92%,2016年农机经营收入占比较2014年提高了9.8个百分点。另外,如表1所示,购置农机和未购置农机的家庭在家庭收入和农机经营收入的差异也比较大,农民总收入差值最大的达到了6.78万元,农机经营收入差值最大的达到了6.97万元。

 结合当下精准扶贫的工作,调研发现农机部门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扶贫:

一是致力于鼓励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通过组织帮扶作业队对农村残疾人家庭提供帮扶服务,减轻生产压力;

二是致力于鼓励支持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或者为其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创造收入来源;

三是致力于搭建农机专业技术人员与贫困户结对联络平台,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倾斜农机产业化项目,实现脱贫致富。

2农机化发展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贡献

2.1农机化经营收入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直接贡献

农民购买农机可同时从农业生产领域和非农领域获得收入,扩大了社会化服务的领域,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降低了农业机械的作业成本,从而使农业机械化不仅通过取代人力或畜力作业在农业生产中使农民增收。

而且能够通过农机经营服务为农民增收,使农机行业特有生产要素的投入不断地实现了对农民的增收。

在考虑农机化发展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贡献的定量分析时,笔者用农机经营纯利润这一因素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来定量分析。农业机械化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贡献值的计算公式:

根据上式计算,得出2007-2016年我省农业机械化经营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我省农业机械化经营纯利润逐年增长,2007年为112.27亿元,到2016年已经达到328.74亿元,平均年增长12.78%。

十年间,农机化经营对农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情况稳定在9.5%左右,最高年份贡献达到10.25%。为进一步分析我省农业机械化经营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趋势,本文以2007-2016年我省农业机械化经营纯收入和农民可支配收入为原始数据,建立线性回归数学模型,相关系数R2为0.976,接近1,拟合度较高。

据此可得出农机化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值趋近于9.11%。

2.2农机化发展对农民增产增收的间接贡献

农业机械化是对传统农业改造的技术进步过程,农机化投入是农业生产方式推陈出新的新陈代谢过程。

农机新技术新知识新装备在生产中的应用,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扩大了生产可能性边缘,具有递增的边际收益率,不仅产生经营主体的微观经济效益,还会产生社会共享的效益,从而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

由于农业机械化投入不是单纯的农业机械资本投入,而是与技术进步紧密结合,所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不仅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大幅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农业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农业劳动力的转移。

2.2.1农机化发展与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

农机化发展的两个重要衡量指标是农机化水平和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两项,在分析过程中我们选用农业机械化水平作为衡量农机化发展阶段的评价标准。

根据2007-2016年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与人均GDP、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增加值的统计数据(如表3),建立回归模型进行定量分析证实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与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结果显示,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人均GDP可增加1300.5元,农业总产值可增加58.1亿元,农业增加值增加37.10亿元。

 2.2.2农机化发展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农业劳动生产率常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单位机械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而农业机械作为生产工具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了农业生产过程,同时又促进了农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因此农机化发展可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2007年以来,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为我省实现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在此期间,安徽省农机总动力由2007年4535.3万kw、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2.77kw,发展到2016年的6867万kw、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4.99kw,每个农业劳动者拥有的农机动力是2007年的1.8倍。

同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52.5%提高到73.5%,农业劳动生产率由2007年的893元提高到2016年4692元,增加了4倍多。根据我省2007年-2016年农机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用每个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农业增加值表示)的历史数据(表4),用回归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结果显示,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44元。

2.2.3农机化发展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关系

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是农业生产要素中农业机械增多、农业劳动力减少的过程,也使农民收入提高,工农差距、城乡差距缩小,贸工农协调发展的过程[7]。

农机化发展不仅能用很少的人力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的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保障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粮食安全,还可转移出很多的农业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8]。

据有关统计资料,从2007年到2016年,每公顷的劳动工日投入量,小麦从398个工日减少到87.15个工日,减少了78.1%;水稻从500个工日减少到125.25工日,减少了74.95%;玉米从381工日减少到112.5工日,减少了70.47%。

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2016年,我省农机总动力从4535.3万kw增加到6867万kw,同期农业劳动力由1639.67万人减到1377.14万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42.95%降到31.5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556.27元提高到11720元,增加了约2.30倍。

根据表4中2007年-2016年的统计数据,分别对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从业人员比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结果显示,农业机械化水平每提高1%,农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0.54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约387.3元。

2.2.4农机的替代效应和对主要农作物的节本增效

农业机械化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大幅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是农业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2016年,全省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585.6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6.2%,其中农机化作业收入达到527.07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加313.63亿元,而农机经营服务总利润达到328.73亿元。

全省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逐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题集中,呈现出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社会化生产趋势。2007-2016年,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农业从业人员比例由42.95%降至31.57%,降低了11.38个百分点,农业生产对农机化的依赖显著增强。

通过机械化作业,小麦机收成本降低了30%左右,损失降低了5-8个百分点;精量播种技术每公顷减少54.4千克用种量,增加粮食产量384千克。根据试验跟踪调查和统计数据显示,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可使玉米、小麦、大豆分别增产4.1%、7.3%和32.0%;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可促进土壤蓄水保墒,增产7.0%-10.0%;

机械化育插秧相比传统手工插秧,稻谷增产600千克/公顷,节约秧田80%以上、稻种40.0%以上;采用高效植保机械作业可节省农药30.0%-40.0%;2016年,我省小麦、水稻、玉米总产量达到1401.8万吨、1385.9万吨和465.5万吨,比2007年分别增加290.48万吨、29.55万吨和215.5万吨。

3 结论

1.农民收入和农业机械化呈现螺旋上升的趋势。通过数据分析,近十年来安徽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7年的3556元增长至2016年的11720元,农机总动力也由2007年4535万千万增长至2016年的6867万千瓦,农机化综合机械化率由2007年的52.5%增长至2016年的73.5%。三者呈现出极强的正相关性。

2.农业机械化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从直接贡献率讲,农业机械化对农民增收贡献值稳定在9.11%左右。农业机械化水平每提高1%,农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0.54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约387.3元。

3.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全省土地流转规模接近50%,农业从业人员比重逐步减少,农村空心化、老龄化严重,新生代农民更是不想种田,也不会种田,加之劳动强度大,效益低,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越来越少。

由于农业机械的推广普及,不仅仅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短缺无人种田的难题,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根据回归模型分析显示,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44元,农业总产值可增加58.1亿元,农业增加值增加37.10亿元。

4 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机化作业环境。“要想富,先修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一个地区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发展较慢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水利设施不完善。

在我省许多地区,特别是广大丘陵山区,土地细碎分散,农田道路缺乏,水利设施落后,成为当地农机发展及农民脱贫致富的巨大障碍。下一步,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加快土地整治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业机械化发展空间,释放农业机械化发展潜力和活力,使土地由小变大、由乱变顺、田成方、地成块、渠相连、路相通,为农机化发展创造更好的作业环境。

2.加强农机农艺农信融合,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当前,我省开创性的提出了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可以为当前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系统化、信息化的服务,极大的促进农机化水平的提升和农机作业质量的提高。

同时,有些地区探索性提出“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共赢合作新模式,在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规模,经销方式、服务方式和效益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

下一步,抓住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难得机遇,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增加经营效益,带动当地农民发家致富,支撑当地的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农机推广队伍素质。基层农机推广队伍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和农机技术的主力军;是和合作社、农民直接打交道的人,基层农机推广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当地农机化水平的高低。

下一步,以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建立经常性的培训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对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农机推广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4.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体面职业。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谁来种地”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愿不愿意种地、会不会种地、什么人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

下一步,结合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培养与之相适应的既懂农业技术又善于经营的高素质农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投身于农业生产,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有效地优化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配置,也能更好地调动农民以及其他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农民的脱贫致富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