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办发〔2018〕11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机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8〕31号)要求,为落实好贵州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建立以补贴政策实施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客观评价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不断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持续提高补贴政策落实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明确评估标准,并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实施范围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2018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并延伸绩效管理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数据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2018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见附件2)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扣分项。本年度绩效考核延伸至县(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3)。

四、绩效考核组织与实施

2018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农机装备处负责实施。成立由农机装备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农机推广总站、省山地农机研究所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绩效管理实施小组,指导和组织各地做好2018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州)延伸考核及自评、省级查验核实和综合评估实施,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县级自评

各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照延伸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进行自评打分,附印证材料后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

(二)市(州)延伸考核及自评

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部署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延伸到县。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先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开展查验核实、综合评价,汇总评分,然后根据本区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进行自评。仁怀市和威宁县由省农业农村厅直接开展查验核实、综合评价。

各市(州)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并汇总区域内各县评价打分情况。市(州)将自评报告(附自评打分表、印证材料和县级考核打分情况汇总表),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威宁县和仁怀市参照县级要求进行自评后直接将自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印证材料、自评材料提纲等见附件3至附件5。

(三)省级查验核实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成立考核组,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州)和省直管县的自评报告进行查验核实。一是资料审查,对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审查,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评分,必要时要求市(州)和省直管县补充相关材料。二是实地核验,对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验,查验核实市(州)自评报告,修正初步评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考核组评分与市(州)自评有差异时,需对差异项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四)综合评估

考核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的实际表现,形成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经委领导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

五、进度安排

2019年1月7日前,县级完成自评工作。

2019年1月14日前,市级完成延伸考核及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报告(附打分表和印证材料目录)。

2019年1月25日前,省级完成市级资料审查和实地核验。

2019年1月31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农村部。

六、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评估结果与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安排挂钩。

附件:

1. 2018年贵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2.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级)

3.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县级)

4.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

5.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印证材料

6.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材料(市级提纲)

黔农办发〔2018〕11号:附件1-6.doc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