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有关经销企业在补贴资格暂停后,能够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主动自查、整改,并妥善处理涉事补贴产品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经阿鲁科尔沁旗安鑫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福满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冠悦商贸有限公司、赤峰市正昌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磴口县恒远农机有限公司、开鲁县福达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林西县鑫鑫农机有限公司、奈曼旗八仙筒镇国庆五征经销处、内蒙古万兴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五原县弘发农机商城、扎鲁特旗乘风农机销售有限公司11家农机经销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在相关旗县调查核实整改完成的基础上,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工作报告及建议,决定自即日起,按程序和有关规定恢复以上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希望自愿参与我区农机购置补贴的产销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和规范经营。各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做好以上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要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代章)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