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8]79号

各市、县农业(农牧、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于今年发布了《关于撤销山东鲁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农机鉴〔2018〕86号)和《关于撤销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804型轮式拖拉机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农机鉴[2018]156号),撤销了山东鲁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种产品(见附件)推广鉴定证书,按照政策要求,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山东鲁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种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二、取消该产品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三、对已经补贴的机具,要求相关企业主动与相关县农机管理及财政部门联系,按规定将补贴资金退回相关县财政部门。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