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8]78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牧)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为确保2018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数据安全、准确,经研究,决定开展补贴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安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各市对所辖县(市、区)补贴系统数据信息安全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安全保存补贴系统补贴数据信息、补贴信息录入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

(二)对于补贴数据信息的违规情况要按照《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曝光台中2018年发布的通知,重点核查所辖县(市、区)补贴系统中是否存在发票日期在通知发文日期后的违规产销企业的录入信息。

二、核查要求

(一)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各市要高度重视补贴系统核查工作,抓好补贴工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定期备份补贴系统数据,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提高安全防护意识,保障补贴数据安全。要督促指导补贴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系统密码,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二)狠抓重点工作核查。一是各县(市、区)要根据我省2018年处理违规产销企业的有关通知,针对暂停补贴资格的经销企业,在通知发文日期后的购机申请一律不允许录入补贴管理系统,各市在核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录入要立即进行整改,省农机局视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各市要同步开展末台补贴机具录入核查工作,督查县(市、区)严格按照《河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落实,并在备注栏中清楚注明。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将本地区核查整改情况及附件于12月24日前报送至省农机局邮箱。

联系电话:0311—86256592

电子邮箱:hebnjj@126.com

附件: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安全核查整改表

冀农机管发〔2018〕78号_2.doc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