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办字〔2018〕49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办),有关农机企业:

为切实落实有关规定,全面防范各类补贴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考核,逐一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基本落实到位,整体进入年终收尾阶段。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要根据省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农办字〔2018〕42号)要求,着力围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整体情况,对标对表,对规章制度、重点工作、资金管理等涉及的10项指标进行逐一对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要明确责任主体,各级都要确定责任科室或牵头单位,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级实施主管部门要在梳理完善本级工作的同时,切实强化对所辖各县级实施部门的检查指导,重点监督检查部省有关要求是否落实和执行到位、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或指导解决,确保全部绩效指标顺利完成。

二、结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控机制,切实加强风险排查防控

内控机制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要以风险防控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并抓好贯彻执行。要对照内控机制,组织对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各个对象、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特别是在补贴比例及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操作办理、补贴机具核实、补贴信息公开、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要重点进行排查和分析,做到该查的环节不遗漏,该做的工作不缺位。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细,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三、结合日常工作和群众反映问题,严格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要牢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总结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深入分析归纳工作典型经验,突出抓好问题隐患分析查纠。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对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视程度,结合政策实施过程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加强数据梳理比对,发现可能存在违规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尽快核查落实。发现存在问题的,要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规定和要求,严肃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资金追缴等工作。各有关在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产销企业,要对今年以来执行农业农村部和我省有关补贴政策规定要求情况,认真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和深入自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违反政策规定要求而又不主动整改和报告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生产企业将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对销售企业将取消该企业销售补贴产品资格,并追究相关生产企业责任。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