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目前,市场上有较多农机用户进行咨询,部分农机配件经销商对所销售的农机配件约定不三包的情况。

针对这类问题,以下3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 打折(特价)的商品不能享受三包?

专业意见:

以换季打折、拆迁甩卖、特价等形式销售的商品,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这类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都应该严格按照“三包”标准,给消费者满意的服务。无论是不是特价商品,只要有质量问题都是可以进行退换的。

案例二:

? 处理的冰箱(商品)不能享受三包?

专业意见:

处理品必须是产品有瑕疵或质量出现问题,有的是等外品、残次品,销售时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出售。比如一个冰箱的外壳有划痕或进行过修理,不能作为正品销售,必须按处理价进行处理,这样价格相对来说要便宜得多。在厂家、商家、消费者都明确缺陷的前提下,声明有质量问题的冰箱外壳不能享有“三包”权,但冰箱的其他部件如压缩机、柜门等仍然属于“三包”之列。商家对处理品应注明处理原因,日后出现问题就好受理。

案例三:

? 销售的低价汽车轮胎,可以不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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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意见:

轮胎作为汽车的主要零配件之一,属于易损耗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有关汽车轮胎方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因轮胎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也可以理赔。

结论:

农机配件若以低价、打折处理或赠送客户,购买者仍是可以享受部分/全部的三包索赔权。

● 申诉渠道

若客户购买农机配件遭遇到以上的情况,请与当地消费者协会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