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满足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的需要,规范我市地方补贴农机产品(蔬菜机械)补贴工作,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蔬菜生产机械补贴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为使蔬菜生产机械补贴工作尽早展开,在购机补贴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前,蔬菜生产机械补贴范围和分档按照《上海市地方补贴农机产品(蔬菜机械)分类分档(征求意见稿)》进行申报(附件1),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按其要求实施。已经列入上海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范围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产品资质

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取得上海市农机适用性试验报告(由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出具的三年内的报告)。

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2018年国家质检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产品不合格;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除外。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的补贴产品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在填报补贴产品信息前,请仔细阅读《2019年上海市蔬菜生产机械补贴产品申报书》(附件2)需要提交的材料,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产品铭牌中所标识产品名称(型号)等信息清晰、准确;

2.申报书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个产品装订一份;

3.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 日(书面材料以上海市投递日邮戳为准);

4.书面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园艺机械科(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407室、邮编:201601,联系电话:021-67899830);

5.上海市农机适用性试验申请等相关事宜联系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推广鉴定科,联系电话:021-67655941。

咨询电话:021-23119643(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021-67899830(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

附件:

1.上海市地方补贴农机产品(蔬菜机械)分类分档(征求意见稿).pdf

 

2.2019年上海市蔬菜生产机械补贴产品申报书.docx

 

3.蔬菜生产机械用户信息和使用评价表.docx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