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函〔2019〕 6 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2018年12月11日,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在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关于取消山东鲁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8]79号),取消了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腾拖公司”)生产的804型轮式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经查询2018年度我省补贴辅助管理系统,4家企业的相关产品中,只有山东腾拖公司生产的804型轮式拖拉机列入我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经与市级农机部门核对,山东腾拖公司生产的804型轮式拖拉机有10台产品办理补贴手续,其中5台已兑付补贴资金。

截止目前,山东腾拖公司将该型号2018年已结算的补贴资金原渠道退回到当地县级财政部门,并承诺已处理好相关纠纷。根据《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40号)规定,按联动处理要求,我省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804型轮式拖拉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 因相关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