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19〕23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6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在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皖农机函〔2019〕308号)(相关文件从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自行下载),指出“潍坊凯沃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沃”)授权经销商销售的KW804E型轮式拖拉机存在虚开发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等问题。潍坊凯沃未主动报告发现的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未尽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商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经销商的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潍坊凯沃及有关经销商的上述行为属于较重违规行为”。指出“山东绿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绿田”)生产的3WPZ-6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存在涉嫌违规申请补贴等问题。经查,山东绿田生产的3WPZ-6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喷杆折叠机构和喷杆升降机构,位于车体前部,与山东省农业机械鉴定试验站出具的鲁T2016016试验鉴定报告(喷杆位于车体后部)中的照片不一致,补贴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更,属于较重违规行为”。做出取消潍坊凯沃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沃”)KW804E型轮式拖拉机和山东绿田生产的3WPZ-6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补贴资格,同时,对相关经销商也做出了处理。

经查询我省2018年度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潍坊凯沃相关产品列入我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并有130台办理补贴手续,并已全部兑付,分别为石家庄市6台、唐山市1台、邯郸市18台、邢台市29台、保定市1台、张家口市31台、承德市3台、沧州市35台、衡水市6台。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冀农业规〔2018〕5号)相关规定和联动处理要求,我省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发文之日起,取消潍坊凯沃KW804E型轮式拖拉机和山东绿田生产的3WPZ-6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请有关市高度重视此违规线索,采取约谈、查阅帐本,实地调查取证等方式,从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购机者三方面入手,现场查看机具,翻阅企业明细账,理清产品销售全过程中的资金去向,全面调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的违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启动违规查处程序。相关调查情况于4月30日报省局。

三、因相关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