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函〔2019〕8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近期,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皖农机函〔2019〕308号)和《关于暂停潍坊市亿田通用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9〕19号)(相关文件从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自行下载),安徽省的处理通报中指出山东绿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绿田”)生产的3WZP-6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喷杆折叠机构和喷杆升降机构,位于车体前部,与山东省农业机械鉴定试验站出具的鲁T2016016试验鉴定报告(喷杆位于车体后部)中的照片不一致,补贴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更,属于较重违规行为,做出“取消山东绿田3WZP-6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补贴资格”等处理决定;河北省的处理通报中指出潍坊市亿田通用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公司)生产并在上海市销售的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型号3WPZ-700)涉嫌存在销售价格畸高的问题,与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联动,做出“暂停亿田公司生产的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型号3WPZ-700)在我省的补贴资格,待上海市调查处理后,再做进一步处理”的处理决定。

经查询2018年度我省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这两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列入我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均未有产品办理补贴手续。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40号)规定,按联动处理要求,我省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山东绿田3WZP-6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 自发文之日起,暂停亿田公司3WPZ-7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3. 因相关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