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农办机(2019)6号通知给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实施细则。《通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来实现信息的相互联通和校验,利用大数据分析来查验和记录违规行为,实现补贴流程的可跟踪性。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国农业机械的发展目标。《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基本解决。全国农机总动力超过10亿千瓦,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2亿千瓦。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重点农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实现协同发展,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国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

但在另一方面,国内农机产业调整升级的进程已经进入“深水区”,在这个区间,用户需求、市场销售结构、技术资源、产销配合、资源供给等各环节均发生了重大转变,“趋缓、趋稳、趋强”的个性标签将全面替代过去十余年“高位、高速、高空间”的产业特征。中国农机企业已经适应了高速增长情况下的激烈竞争,但还尚未对中低速增长情况下的激烈竞争做好准备。在高速增长情况下,市场扩张的速度给竞争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以至于主要依靠市场激励就已经可以过得不错。此时,市场激励将拉动农机企业的自发行为。在中低速增长情况下,市场难以给竞争者带来短期的收益激励,换言之,市场的激励是有缺陷的。在此时,承担国家中长期发展职能的政府就需要介入。

互联互通 以大数据监督补贴

《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中国农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指导意见》要求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根本上依靠市场力量和农民的创造性,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长期以来的处理难点。过去有不少出发点良好的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却走样,甚至带来一些后果。因此,如何落实各项政策,使之落地开花,显然也是大家极为关注的问题。《指导意见》中对农机购置的补贴政策就意味着有资金扶持,而资金扶持能否到位就是关键。所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出台就十分必要。本次《通知》具有一大亮点,就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来实现信息的相互联通和校验,利用大数据分析来查验和记录违规行为,实现补贴流程的可跟踪性。它表明中国已经将管理流程化与信息技术的结合投入应用。

《通知》中,强调了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机化、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企业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机化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并按规定与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办或指定的网站实现链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从严整治突出违规问题,加强省际联动处理,对在一个省份发生较重、严重违规行为或被采取暂停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及以上处理措施的农机产销企业,其他各省份应及时联动,直接采信有关处理决定。建立省际补贴机具信息联查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在全国范围内排查可疑线索,支持和指导各地做好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加强县级农机化、财政部门对违规行为的联合调查处理工作。

《通知》注重了补贴资金的调剂机制和补贴政策的用户友好性。《通知》要求强化补贴资金调度和调剂。加强省域内各县(市)资金执行情况的分析,在下半年组织开展县(市)际余缺调剂,指导县(市)优先使用结转资金,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推广使用手机APP(含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统筹协调 以信息化牵头组织

毫无疑问,从补贴的对象、违规的查证和处理、补贴资金的调剂机制和补贴政策的用户友好性三个方面,《通知》都强调了信息技术的大量运用,为《指导意见》的执行提供了翔实的技术和管理保障手段,它体现了政府的政策制定已经越来越注重执行层面的效能。这种技术保障和管理保障是成体系的,它必须建立在强大的已有信息管理软硬件系统基础之上,而不应该是单独起一套炉灶,否则单为农机补贴构建这套系统的成本因素也不容小觑。

正是在这样的考虑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在“健全组织实施机制”部分提出,要建立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有关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和工作指导,破除发展中的障碍。农业农村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正是将此信息技术提上了系统的高度。可以预期,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也仅仅是农业组织机制的一个试水点,它的经验将为整个农业组织实施机制的建立提供重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