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方案》表示自治区将开展2019-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新产品补贴试点机具品目为:果实捡拾机、果园作业平台、智能喷雾控制系统。产品投档条件为:1.至少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2.应当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3.应在自治区境内开展过由农机部门组织的试验验证,并做出适用性评价。

《方案》明确,年度自治区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按照先申请先补贴,资金用完,停止受理的原则办理,因当年试点资金规模不够等原因无法享受补贴的,下一年度优先补贴。个人申请同一品目补贴机具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同一品目补贴机具不超过10台。

补贴对象为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试点范围为自治区各县(市、区)及农牧场。

《方案》要求,试点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承担主体责任,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且其性能达到企业承诺的指定标准,售后服务等符合相关规定。试点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试点产品的资格因生产或经销企业违法违规被农机主管部门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小编有话说:可以看到新疆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都是果园机械,可见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对果园生产机械化较为重视。新疆作为我国著名的瓜果之乡,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水果众多,味道甜美。在我国越来越重视果园生产机械化的当下,相信新疆会成为果园机械的蓝海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