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19〕11号),调整优化了2019年购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规范操作,强化监管,着力提升政策实施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一是应补尽补,全年受理购机补贴申请。紧紧围绕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要求,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农机购置补贴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确保按我省购机补贴政策规定做到应补尽补。

实行跨年度不间断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至6月14日,今年已办理补贴机具1.01万台(套),受益对象4939个(户),使用补贴资金2.53亿元;新增拖拉机1484台、插秧机3787台(其中乘坐式3528台)、喷杆式喷雾机1464台,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二是调整优化,保证绿色农机供给。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优化,新增了大蒜收获机、组合米机、大米色选机、清粪机、青饲料收获机、青贮打包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搅拌)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等机具品目。2019年全省新增补贴机具品目10个,总数为66个。其中畜牧水产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等适用机具品目38个,占比58%。

根据各地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申报备案情况,在全省62个县(市、区)开展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优亲厚友、搞暗箱操作,不得指定补贴机具品牌和经销商。对生产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及自身承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暂停该产品在当地的补贴资格。继续做好茎叶类蔬菜收获机、自走式升降作业机(平台)、纯电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三个农机新产品的试点补贴工作。

三是纪律约束,县级基层内控制度全覆盖。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县级领导小组的领导责任、县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强化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严禁相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

继续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制订、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与结算、补贴监管与违规投诉处理、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五个主要环节的基层内部控制制度,并延伸至乡镇,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性,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四是便民服务,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和失信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维护良好的补贴机具产销秩序。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手段骗套补贴行为。鼓励、支持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推进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实现牌证管理与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资料的互联互通,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

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畅通,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服务意识,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全面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