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各省陆续公布辖区内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与2018年相比,多地的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补贴额被调减。

如山西省下调了36.8kW(50hp)以上拖拉机的补贴额,但其中仅102.9~117.6kW(140~160hp)及117.6kW(160hp)以上拖拉机补贴额下调幅度超过10%,分别为13.2%和10.7%,整体下调幅度不大。

山东省则大幅下调所有功率段拖拉机补贴额,尤其是36.8kW(50hp)以上拖拉机同比下调幅度均在20%以上,其中147kW(200hp)及以上拖拉机同比下调幅度更是高达49.6%,力度较大。

拖拉机是最典型的农业机械,自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以其为代表的动力机械类农机每年占补贴资金总额的比例都最高,曾一度超过40%。

此次多地调减拖拉机补贴额,在行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多方解读为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始发力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方向和结构。

不管行业如何反应,笔者认为调减拖拉机购置补贴额有其必然性,现从3个方面进行分析。

拖拉机制造行业情况要求改变补贴现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拖拉机吸引了最大份额的补贴资金,刺激市场迅速扩大,吸引原本致力于工程机械的若干大型国内企业通过业务转型进入农机市场,国外知名农机企业也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或扩大规模。拖拉机企业数量出现数量级增长,导致行业集中度迅速下降,整个行业产能过剩,陷入异常激烈的同质化竞争中。

上述情况导致近些年来拖拉机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缓慢,在2018财年,一些国内知名大型企业甚至出现严重亏损。

《2018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年鉴》发布后,笔者注意到农业机械行业的12个子行业中,“拖拉机制造”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幅度仅为6.77%,排名倒数第4,数据比较惨淡。

另外从产量看,大、中、小型拖拉机均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分别同比下降18.93%、11.86%和13.24%,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拖拉机社会保有量逐渐趋于饱和,在投资收益缩水等因素影响下,用户购买欲望和购买力均下降。

拖拉机制造企业的盈利能力受到较大考验。有学者研究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提出在投入补贴资金较多的拖拉机制造行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刺激效果已经在2016年以后由正变负。

暂且不论该研究结论科学、正确与否,从行业现状和发展大方向上看,针对拖拉机补贴额和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降低企业对政策的依赖性,敦促其通过其他途径改善现状。

“大马拉小车”等乱象促使有关部门为行业降温

与行业整体低迷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些年来拖拉机大型化势头不减。2017年,110.3~132.3kW(150~180马力)拖拉机同比增幅甚至达到3位数,市场竞争可谓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利益驱动,部分拖拉机企业不靠提升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增强竞争力,而是通过小功率段底盘配置大功率发动机的方式来降低成本,以劣质、低价或者超低价进行竞争,催生了“大马拉小车”乱象,部分范围内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可悲局面。

同时,与该乱象相关的骗补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占了广大诚信企业和农民的权益,影响了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在行业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行业乱象引起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前段时间,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和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大马拉小车”问题农机产品消费警示。类似联合行动在农机行业并无太多先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调减拖拉机购置补贴额,为市场和行业降温,是意料之中的必然选择。

保证较高的政策效率推动购置补贴方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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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旨在通过提高全社会农机保有量,满足各类机械化作业需求,进而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早在1988年,有国外学者研究指出农机购置补贴只对农机的购置时间有影响,长期来看并不会改变农机购置总量。从满足作业需求并达到一定生产效率的角度看,在既定的自然条件下,不同类型的农机需求总量是一定的,上述学者的研究结论成立。

自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拖拉机动力的保有量已从1.76亿kW增长到2017年的3.83亿kW,实现了翻番。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农机动力投入已经高于已实现机械化的国家。如此看来,拖拉机保有量在补贴政策推动下已难以继续维持一定速度的增长,补贴资金若继续大规模投向拖拉机,产生的效果将打折扣。

另外,在农机保有量饱和的情况下,即便坚持增加供应,也难以同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拖拉机保有量是否已饱和?行业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公认拖拉机保有量已然接近饱和。

有学者研究证明,购机补贴政策对农机保有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促进作用随时间推移逐渐减弱,年度边际贡献持续下降,同时建议对保有量接近饱和的拖拉机等机械降低购机补贴额,避免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和效率。

笔者对该研究结论持赞成态度,显然,相关农机化主管部门也一定程度上认可上述研究结论。对购置补贴资金在农机各子行业进行重新分配,优化补贴方式,注重质量效益,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率,是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结束语

改变拖拉机制造行业现状,给“大马拉小车”行业乱象降温,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率,都是行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方面。上述3方面都要求对购置补贴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必然促使部分地区开始着手调减拖拉机购置补贴额。

当前山东、山西等省已经发力,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有更多的地区加入该行列,优化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结构,推动补贴政策向更完善、更科学发展,更全、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

(本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