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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日前答复全国人大代表赵剡水的建议时指出,国四农机产品今后有望提高补贴定额。

一、关于对购置高端先进农机装备实施累加补贴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注重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2008年起,对农民购置农机产品实行的定额补贴,能够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有效避免补贴额过高引起非理性购买、资源浪费以及诱发骗套补贴等风险。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组织研究现行政策框架下优化分类分档的途径和办法,推动将高端先进的农机产品,特别是实现国四排放标准的产品与与一般、常规产品区别分档,适当提高补贴定额。

二、关于给予农机制造企业一定比例研发费用支持、设立国家农业装备研发基金

中央财政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农业领域科研工作,通过多个渠道做了资金安排,地方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农机研发工作,企业可积极参与、自主申报。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支持农业领域相关科研工作。

三、关于设立国家重点研发农机项目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机装备研发创新工作,近年来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启动实施了“智能农机装备”等重点专项。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快健全部门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打造开放、协调、高效的国家级农机装备共性技术研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