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为加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使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厅对各市(州)、县(区)2019年8月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进行了调度,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使用调度时间节点

此次调度的资金使用时间节点为2019年7月22日-8月28日(7月22日启用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连续开放版,录入201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度的资金为2019年和2018年结余资金总和的使用进度。从本月起,我厅将于每月底对各市(州)、县(区)资金使用进度进行调度。

二、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2019年全省可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81.18万元(201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00万元+2018年结余资金1181.18万元),7月22日-8月28日共使用1174.58万元,资金使用比例19%。

(一)资金使用情况较好的县。湄潭县、贞丰县、黎平县资金量较大,且使用比例为87%以上。湄潭县资金使用比例96.45%; 贞丰县资金使用比例90.06%; 黎平县资金使用比例87.04%。

(二)资金使用情况较差的县。七星关区、黔西县、西秀区、独山县中央补贴分配资金200万元以上,使用比例低于5%。赫章县、三都县、南明区、白云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资金使用为0。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剖析整改。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县(区)抓紧使用资金,资金使用情况较好的县要再接再厉,并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资金使用情况较差的县,要认真查找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请各市(州)于9月6日前将好的经验做法、使用进度慢的原因和整改措施形成相关报告,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二)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补贴系统数据分析,对短期大批量、单人多台套等补贴情形,要深入开展入户核查。要主动向用户了解购机情况,发现异常情形要及时向当地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报告,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三)严格落实限时办理要求。各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按照政策相关要求,落实限时办理,及时向财政提交资金兑付资料。农机化管理部门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补贴资金加快兑付,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点击结算。

联系人及电话:罗丽莎,0851-85286981

电子邮箱:gznj0851@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8月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的通报.pdf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