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函〔2019〕25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要求,我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以下简称监理系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已实现互联互通。

补贴系统中增加了牌证机具信息对比功能,各地在补贴系统中录入牌证管理机具申请时,同步录入监理系统中“档案编号”,补贴系统通过调用监理系统接口,返回监理系统中“档案编号”对应的 “所有人”、“所有人证件号”、“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信息,与补贴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如果信息一致,申请进行保存,如果不一致,系统会给出对比结果,用户可进行直观的查看,如果操作人员觉得没有问题的,必须填写意见后才能保存申请,否则不能保存申请。

各市、县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省局反馈,电话0311-86256597。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