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函〔2019〕657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中联动处理的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对潍坊市亿田通用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联动处理如下:

一、参照《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潍坊市亿田通用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沪农委〔2019〕200号)中处理意见,暂停潍坊市亿田通用农业装备有限公司3WPZ-7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补贴资格12个月。

二、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皖农机函〔2019〕308号)中处理意见,取消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804型轮式拖拉机、潍坊凯沃农业装备有限公司KW804E型轮式拖拉机、山东绿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3WZP-600型自走式水旱两用喷杆喷雾机的补贴资格。

三、参照《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暂停三门博洛尼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9〕20号)中处理意见,暂停台州市黄岩农欢农机机械有限公司WGFB-80型微灌设备的补贴资格6个月。

四、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山东汉维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中处理意见,取消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904B型轮式拖拉机的补贴资格。

五、参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江西大隆公司等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浙农机发〔2019〕5号)中处理意见,暂停江西大隆重型工业有限公司ZK-99型果蔬保鲜组合库的补贴资格3个月。

六、参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川农函〔2019〕541号)中处理意见,暂停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DF554-3型、DF904型轮式拖拉机的补贴资格6个月,暂停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LX804型轮式拖拉机的补贴资格3个月,暂停潍坊迪尔津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JT704型轮式拖拉机的补贴资格6个月。

七、参照《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厦门市星芸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厦农〔2019〕85号)中处理意见,暂停衡水市响当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3TGL-4.0Q型田园管理机的补贴资格6个月。

被暂停补贴资格的产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暂停期满后,经企业书面申请,我省将结合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处理措施,按程序研究后续处理措施。暂停期满后6个月内,未收到企业书面申请的,视为该企业自行放弃相关产品补贴资格。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