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2019〕128号

各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部分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承担机构名称、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原“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监理总站”更名为“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鉴定站”,机构地址变更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9号”,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根据《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108号)规定,现对上述发生信息变更的机构情况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信息变更后,两机构承担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范围保持不变。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