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9〕10号),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作为考核项目之一,继续对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延伸绩效评价。

与上年相比,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有较大调整。一是压减指标数量。评价指标由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压减至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了“一票否决”考核事项。二是优化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总分由110分调整为100分,其中制度建设占7分,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信息公开与系统应用、投诉处理与监督管理、资金申报调剂执行与绩效、创新试点与工作成效等5项重点工作占到了83分。首次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纳入考核,与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共同列为附加分项,各占5分。三是严肃重要扣减分事项。将延伸绩效考核中发现组织弄虚作假、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对系统性风险隐患未提前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资金执行进度低于85%或全国平均进度等列为重要扣分项。

调整后的考核指标体系标准明确、结构合理,将进一步发挥绩效管理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