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机总站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机保供给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蔬菜、畜禽生产机械信息的宣传力度。因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原因,存在着市场上已有的机械尚未被农户接受,或未被充分使用等问题。要求各地农机部门通过农民信箱、微信、钉钉、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将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机械和设备(包括育种、播种、整耕地、植保、收获、初加工等机械和设备),及畜禽养殖过程中的相关机械和设备(包括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有机肥加工设备等机械和设备)的机械性能、生产企业、经销信息、目前的补贴政策等发给相关农户,提高知晓度,做到全覆盖,让农户知道为何要购机?哪里可以购机?购置什么机械?有什么补贴政策?充分了解各地农户的购机需求,发挥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作用,着力解决在疫情期间的蔬菜、畜牧生产过程中人力不足的问题。

二是科学统筹现有蔬菜生产机械资源。针对我市蔬菜生产过程中的育种、播种、耕整地、植保、收获、初加工等机械和设备数量少,分布在各县市区的现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农机部门进一步摸清此类生产机械底数,核实机具数量,了解其使用情况,保持这类机具状态良好,在此基础上拟定市、县两级疫情期间机具调度预案,根据各地农户实际需求情况,由各县市区或市农机部门进行科学调度,充分发挥现有农机的最大效能。

三是主动建议加大在疫情期间蔬菜、畜牧生产机械购置补贴力度。针对蔬菜、畜禽机械品目少、价格高、适应性不强的特点,我市的相关机械拥有量不足的问题,根据市、县农机部门的调查情况,市农机总站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门建议,农户在疫情期间购买相关机械和设备的,拟采取两种累加补贴办法:一是对列入中央购置补贴的机械和设备,市农机部门按中央购置补贴标准进行1比1累加补贴。二是对未列入中央购置补贴的机械和设备,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机)部门确定补贴机械品目和补贴标准,市农机部门对进行补贴的机具,按各县市区的补贴标准进行1比1累加补贴,解决目前农户用机的燃眉之急。目前,市农机部门已经拟订补贴实施方案,争取安排市级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四是鼓励加快引进绿色高效的进口蔬菜、畜禽生产机械。针对国产蔬菜生产机械发展相对落后、可选机械少的现状,鼓励各地政府采取首台(套)引进补贴办法,加大绿色、高效的进口机械购置补贴力度,提高农户购机积极性,加快国外先进机械引进步伐,提升我市各地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化在农产品供给方面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