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字[2020]1号

当前是春耕备耕的重要时节,也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农机试验鉴定与质量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农机鉴定申请渠道。今年初,省农机鉴定站在山东农机化网站公布《关于发布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鲁农机鉴定字〔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执行该《通知》,并保证“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的试验鉴定申报系统”畅通。各相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可自愿通过申报系统网上提出鉴定申请,并按照相关产品鉴定大纲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应产品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增加农机鉴定有效供给。去年底,省农机鉴定站在在山东农机化网站分别公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检验)资质认定扩项产品意见的通知》(鲁农机鉴定函字〔2019〕42号)和《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2020年度山东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意见的通知》(鲁农机鉴定函字〔2019〕43号)。省农机鉴定站针对社会征求的意见,及时进行了汇总整理,并将于近期公布拟定专项大纲目录和申请资质认定扩项计划,请有关单位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提前做好相应产品的鉴定准备工作。

三、创新农机质量服务方式。各市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积极创新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到疫情防治、农机质量服务两不误。要充分利用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和直播软件、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和咨询,推送农机质量投诉法律法规、农机选购技巧、消费维权等知识,开辟农机质量服务新渠道、新方法。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现场调解、检查、培训和咨询活动,尽可能采取远程网络方式,通过视频、对话等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