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省份陆续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拖拉机产品分档技术参数中增加了K值,引发农机行业众说纷纭。赞誉的,疑问的,观望的,小小K值一时间成为农机人目光的焦点。本文试图从产品、政策、产业三个维度谈谈对K值意义的认识。

一、K值的技术意义

K值,最小使用比质量,是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与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比值,其直观意义是单位功率的质量。仅仅只是个进入补贴的数值吗?它又有什么技术内涵?

(一)K值凭什么能成为分档参数

大家知道,拖拉机的主要功能有两个,一是提供牵引力,二是提供输出动力。又以提供牵引力为主要功能,否则就沦为一台行走的发动机。拖拉机牵引力的产生需要两个方面条件:内燃机的动力经传动系统使驱动轮获得驱动扭矩;驱动轮轮胎向后的水平作用力从而使地面对驱动轮产生水平反作用力。这个反作用力就是推动拖拉机向前行驶的驱动力。驱动力克服车轮滚动阻力后即得拖拉机牵引力。

通过土壤力学中的库仑公式可得拖拉机可能发挥的最大驱动力:

H=Fc+Wtgϕ

H—土壤对拖拉机最大驱动力;F—接地面积;c—土壤内聚力;W—拖拉机质量;ϕ—土壤内摩擦角。

式中表明在土壤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最大驱动力只与接地面积和拖拉机质量成正相关。注意:此时最大驱动力与发动机动力无关,发动机动力传动到车轮后,就完成了使命。拖拉机质量一定,再大的发动机动力也无法获得更多的牵引力。

功率代号是拖拉机的第一主参数,用户购买拖拉机一般以功率为主要选择参考。通过这个公式应该清楚,拖拉机发动机的功率大小只代表着可能传递到驱动轮上的动力大小,而在发动机动力充分情况下,决定拖拉机牵引力的其实是接地面积和承载重量。

如果拖拉机质量不足,那即使发动机有再大的输出功率,也不足以使拖拉机产生足够的牵引力。K值正是把拖拉机的发动机功率与输出牵引功率通过拖拉机质量建立起联系的关键参数。如果K值不足,则发动机输出动力转化为拖拉机牵引力的能力就不足。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DG/T 001—2019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规定,发动机功率转化为最大牵引功率的比例不能低于75%,那些K值较低动力转化能力不足的拖拉机确实是通过了鉴定。通过分析库仑公式我们也可以知道原因,第一,GB/T 3871.9- 2006《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 9部分 :牵引功率试验》规定拖拉机牵引性能试验是在“清洁、水平、干燥,接缝应尽可能少的混凝土路面或柏油碎石路面”进行,土壤内聚力c和土壤内摩擦角ϕ有充分保证;第二,增加拖拉机的设计配重和轮胎配重以增大W;第三,使用高挠度低气压的轮胎以加大接地面积F。过大的拖拉机前后配重,会使拖拉机底盘在使用中的受力状况恶化,这也是很多文章提到的拖拉机强度不足带来的种种早期失效原因;而拖拉机实际使用土壤条件千变万化,勉强通过鉴定的拖拉机适应能力较差,不能在土壤内摩擦角ϕ较小的农田正常发力。所以很多用户常常反映,“大马拉小车”的拖拉机工作无力的情况,这样的拖拉机从事带动力输出的旋耕作业还凑合,深翻深松就力不从心了。综合考虑国内拖拉机行业技术水平,对同样动力的轮式拖拉机,K值的大小可以作为识别是“真汉子”还是“假把式”的参考,因此K值成为补贴技术参数可谓实至名归。

(二)K值的技术局限

任何事物都不是万能的。在肯定K值技术意义的同时,也要看到K值存在的局限性,一是K值并不能全面反映拖拉机的质量水平;二是K值并不是决定动力性能的唯一参数;三是K值存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并不是K值越大就必然产生更大的牵引动力。

我们通过转换库仑公式,得到单位功率的最大驱动力公式:

H/N=Fc/N+Ktgϕ

N—发动机功率;K—拖拉机使用质量与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比值。

有两种极端情况:在干砂上内聚力c为0时,全部的牵引力都依赖车辆重量产生,K值的作用突出;在泥浆中ϕ为0,牵引力完全依靠车辆轮胎的接地面积以及土壤的内聚力来产生,K值的作用微乎其微。在通常情况下,砂性土比黏性土的土壤内摩擦角稍大但变化不显著(ϕ:20°-37°/tgϕ:0.36-0.75),而黏性土比砂性土的土壤内聚力大且差别显著(c:0.01N/㎡-1.00N/㎡),造成c的变化程度远大于tgϕ的变化程度,也就是说,K值所占权重远小于接地面积F所占权重。变化K值远没有变化F值对牵引力的影响大,K值并不是决定拖拉机牵引力的唯一因素。在实际使用中,拖拉机所配轮胎型号、作业的土壤类型及土壤含水率等因素均会对实际牵引力产生本质影响。

总体来分析,我国南北地区各类土壤耕地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在北方旱地应使用较大K值的拖拉机,而在南方土壤水分含量较高的耕地,尤其是水田作业可能选择K值稍低、高胎纹、大接地面拖拉机的更为适合。在国际知名的农机品牌中K值低于45(kg/kw)的轮式拖拉机是鲜见的。我国各省份根据地域情况,把补贴分档参数K值定在37—45范围,应该是一个合理的起步要求。

(三)设置K值的技术必然性

行业内仍然有声音质疑补贴参数增加K值的技术合理性,认为可能会限制轻底盘、新材料拖拉机的发展。也有技术专家建议,按“结构质量”定义K值可能好于“使用质量”。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虽然K值并非是新事物;虽然K值重要度随着材料科学的发展降低;虽然K值定义与结构强度关联度不完美,但是,K值抓住了“大马拉小车”拖拉机的要害,同时可以满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即具备技术的合理性,鉴定的可测性,分档的简明性,投档的可操作性,当之无愧成为当前购机补贴政策的首选。对于为特定领域开发的新型轻底盘拖拉机,国家政策一定会有合理安排。

二、K值的政策意义

(一)有效治理“大马拉小车”现象

补贴分档参数中增加K值的直接作用就是限制“大马拉小车”类型拖拉机进入补贴范围。近几年来,此类产品涉嫌违规套骗财政资金,误导农民购买低质农机,对购机补贴政策环境、农机市场正常秩序和农业生产都产生了不良影响,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因素,已经到了必须下猛药治理的程度。相信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出较严格K值的措施,能有效地叫停“大马拉小车”拖拉机的生产销售,遏制住这种围猎购机补贴政策的生产销售模式,设置K值是从“治标”入手,向“治本”努力。

(二)强化购机补贴政策支持引导方向

设置K值进一步政策意义是再一次凸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始如一的目的,继续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速先进适用绿色高效农机化技术和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支持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购机补贴政策是强农惠农,推动产业进步,决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设置K值给诚实经营、良心出品的参与购机补贴生产企业创造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也保障了购机补贴农户的根本利益。

(三)显现购机补贴政策自我完善机制

拖拉机分档参数设置K值的过程,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博弈的又一次延续。纵观购机补贴政策发展历程,随着政策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补贴范围、补贴分档、补贴比例、补贴参数的大小调整多次,始终围绕政策目标,满足农业生产和购机农民的需要。而这一次设置K值则又有所不同,是由技术角度入手解决政策问题。农机鉴定机构和农机管理部门深度协同,农业农村部与各省市步调一致高水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展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我完善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三、K值的产业发展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K值的设置也可以当作一个重要的标志,传递了“十四五”时期在农机化产业发展方面的一些信号。

(一)农机化发展进入高质高效阶段

围绕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国农机化已经进入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阶段,提升农机作业质量,迫切需要的是推广高端智能、绿色高效机械化技术装备。拖拉机是最具代表性的产品:在购机补贴政策强力推动下,“十二五”时期我们解决了拖拉机数量的问题,2015年拖拉机保有量超过2300万台;“十三五”时期我们突破了拖拉机动力结构的问题,2020年大中马力拖拉机产量超过35万台,是小型拖拉机的2倍;“十四五”时期就要达到高质高效的要求。农机化不能仅仅满足于“有机可用”,一定要达到“有好机用”的愿景。但愿拖拉机K值的采用能成为推动农机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起点。

(二)农机化技术呼唤科技创新

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一直是我国农机化的突出“短板”,除了基础薄弱、主体不明、产学研体系不紧密等众多原因外,少数企业存在“产品走拿来捷径”“营销钻政策空子”的发展思路。这无疑是不可持续的歧路。但这些少数企业的搅局,让有心认真做产品、着力搞创新的企业不得不跟风争夺眼前市场。拖拉机行业最为突出的现象是,大量新进企业产品低水平重复。

没有农机科技创新,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加快农机科技创新是解决农业生产“有好机用”的治本之策,也是农机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也必将围绕农机化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力,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有人担心K值会影响新型轻底盘拖拉机开发,对于为特定领域开发的新型农机产品,政策一定会有合理安排。

(三)农机化产业亟需转型升级

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是“十四五”的重要任务,合理设置拖拉机补贴分档参数的K值,可以适当提高拖拉机行业进入补贴的门槛。K值不达标的拖拉机生产企业,要么转型升级,要么继续生产将产品流入到K值要求较低的部分省份。

这样阻断一批低端、同质、重复,低技术含量、拼补贴价格的生产企业,促进一批企业转型开发生产较为先进的产品,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提高产品研发、资源配置、人才培养、市场营销等企业管理水平。这一办法在其它各类农机产品同样适用,通过合理补贴分档、合理设置补贴技术参数、科学确定补贴率等手段让技术相对落后、保有量明显过多、需求量衰退的农机产品退出补贴范围,引导农机行业加快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