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机鉴定站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发布了《2021年第一批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各农机企业根据农机鉴定相关规定,即可通过山东省农机鉴定申报系统,自愿提出鉴定申请。

  《指南》共包含12大类、28小类、90个品目的农业机械产品。其中,耕整地机械6个品目,种植施肥机械9个品目,田间管理机械6个品目,收获机械15个品目,收获后处理机械9个品目,农产品初加工机械4个品目,排灌机械3个品目,畜牧机械10个品目,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设备4个品目,设施农业设备2个品目,动力机械2个品目,其它机械20个品目。

  《指南》制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鉴定原则。列入《指南》的产品既具有发布实施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又在省农机鉴定站鉴定能力范围之内。二是坚持稳产保供促进绿色发展原则。在保障我省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产品鉴定外,重点向先进、绿色、环保的农机产品进行鉴定倾斜,进一步推动绿色农机化发展。三是与国家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互补的原则。即不在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内,但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归档范围内的产品,《指南》尽可能覆盖。

  《指南》的发布实施,将有力促进我省畜禽养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耕整、山区丘陵宜机化、种子加工和特色经济作物生产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