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获证农机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于7月19日在京举办2022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启动会暨“双随机”抽取会。

会议宣贯了《2022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现场抽取了监督对象和总站监督人员。2022年将对138家企业的200张证书开展监督检查,产品涉及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畜禽养殖机械、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农用动力机械、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收获机械、水产养殖机械、粮油糖初加工机械、果菜茶初加工机械等11大类农业机械,由20家农机鉴定机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

监督检查工作将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样机核测”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将于7月至10月期间开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从严从快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注销、撤销证书等处理,同时将及时公开证后监督结果。